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冀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)
(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、贺善镖)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冀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
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
个人姓名
贺善镖(时任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)
单位
名称
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总经理
贺善镖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
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
行政处罚依据
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
行政处罚决定
对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处1万元罚款;对贺善镖给予警告,并处5000元罚款。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
2023年8月10日
(责任编辑:吴静草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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