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金融法院张雯:金融审判实践要鼓励数字市场、数字金融发展
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郑雪 北京报道
法治是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,金融司法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11月9日晚,第五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的平行论坛“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”在京召开。会上,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雯表示,金融科技是科技金融的工具化表达,在科技赋能金融、科技赋能金融产品、科技赋能金融产品创新方法的社会实践中,金融、科技、数据和法治高度协同。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、社会风险、伦理挑战,金融法院法官们必须思考如何提升能力、驱动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以法治助力完善科技金融体系,创新驱动发展。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进程中,金融法治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,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原则下,为国有企业全力突破重点领域、关键核心技术“卡脖子”攻关提供信贷融资支持,积极促进成果转化。
同时,金融法院法官要通过妥善审理保理、应收账款质押、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类案件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,持续送出政策、法律“服务包”,为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、北交所上市育优市场,降低融资门槛。
二是以法治缩小数字鸿沟,保护数字金融普惠繁荣。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数据要素释放价值潜能,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的费用,提升了资金配置和金融服务的效率,扩大了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受益面,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的“活血”。
但同时,数据产权制度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、平台权利义务、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、权属、安全等问题不清晰,矛盾叠加。
张雯表示,在金融审判实践中,要鼓励数字市场、数字金融的发展,以金融司法保障数字的有益和有效流动,在流动中孕育数字市场,扩大数据要素规模,创造社会财富。
与此同时还要注意:一是要用法律规范数据治理,防止数据滥用、侵犯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。二是关注当前数据权利的边界等立法前沿问题,审慎、谦抑地司法,引导市场有效发挥作用,提升金融司法专业能力水平。
三是要推动金融司法数字化转型,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。据介绍,金融法院主动实施“数字融法”建设工程,借助数字技术探索司法从“被动”到“能动”的快速转型。金融法院依托专业力量,开展类型化案件的大数据模型研究,提炼更具有示范价值的裁判规则和治理建议。
如当前正在进行针对典当行业和银行小微贷类案的大数据模型设计,将其中的逻辑规则上升为“监管沙箱”试验,希望形成的司法建议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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